一、領導機構
成立春節慰問工作領導小組,由愛心社社長任組長,副社長任常務副組長,各縣區、社區會員等骨干志愿者任副組長,秘書處、宣傳部、后勤處、財務科等相關科室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各社區要根據實際情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
二、慰問對象及程序
慰問對象分類:
1、特困孤兒、單親學生、留守兒童及困難殘疾人家庭10戶,1000元。
2、已經調查落實的75歲以上特困家庭中的老人5人,500元。
3、看望2021年度資助過的學生(表現優秀的:學習優異或助人為樂的)5人,500元。
4、在看望過程中,號召社會愛心朋友給予生活用品的捐贈:食用油、大米、白面或群眾捐衣,估約需捐款3000余元。
合計需要慰問金5000元。各縣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并將活動資料報于402愛心社團,由宣傳部通過–對外公布進展情況。
以上慰問對象由愛心社團統一制定慰問對象情況登記審批表,由各社區或注冊志愿者調查摸底、審核后交愛心社統一匯總、綜合平衡而定。
三、資金來源
1、(1)由愛心社團通過網絡募捐籌集。(2)帶領社會志愿者走基層,深入山區或貧困家庭中直接送交。
2、各社區可發動當地單位、公司和愛心人士進行募捐,開展對口扶貧幫困,所募集善款和物資納入當地的送溫暖活動當中。
四、慰問辦法
由慰問工作小組根據愛心社團相關要求分類走訪慰問,慰問到戶到人。
1、由愛心社骨干志愿者組成慰問小組進行走訪慰問,慰問特困孤兒、單親學生、留守兒童、孤寡老人及困難殘疾人家庭。
2、各社區、各縣區負責慰問當地的特困孤兒、單親學生、留守兒童、孤寡老人及困難殘疾人家庭。
3、社會各界愛心人士有意捐贈錢物并確定慰問對象的,由各相關科室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慰問結束后在慰問工作總結中單獨造表報愛心社團。
五、時間安排
走訪慰問工作全部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元月2日前完成對慰問對象調查的摸底工作,在元月4日前完成造表匯總工作,具體慰問明細表報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并做好相應的慰問金、慰問物品的分配工作。
2、元月7日-元月18日期間組織開展走訪慰問工作,確保所有的錢款物資發放到慰問對象手中。
3、各縣區于元月18日前做好工作總結交–社團,慰問工作總結元月20日前交愛心社團宣傳部。
4、春節后,–社團理事會和監理會及宣傳部、財務科將分別對各社區走訪慰問工作進行專項督查。
六、紀律要求
各縣區、各位骨干志愿者及相關科室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集中精力,確保走訪慰問工作做到“三個一”,即一個不漏(應慰問對象全部慰問到位);一分不留(慰問金全部發放到慰問對象手中,不截留,不挪用);第一時間完成慰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慰問金發放到慰問對象手中)。同時要嚴肅工作紀律,所有專款專物專用,入戶到人,堅持受益對象本人簽名,不能代簽,所有慰問對象、救助標準在“龍年助學”版塊中進行公示(留存備查)。
此次慰問工作全程由–社團理事會和監理會進行監督,一經發現有違規現象,將進行嚴肅處理,以確保元旦、春節慰問工作的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