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處置方案
發布日期:2016-03-16 發布員:濟南慶典公司
篇一:應急處置方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應對突發性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加強對突發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按照國家有關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要求,制定出科學有效的防范應急對策、措施預案,在突發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迅速有效地組織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結合彭州市旅游行業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依靠各級領導、各類專家和廣大職工群眾,建立健全領導負責、專家咨詢把關、職工群眾積極參與的人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的長效機制。
1.2.2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貫徹“三級管理、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屬地化管理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即由旅游局牽頭,動員轄區和旅游企業人員積極參與防災、抗災和救災。在各級各部門高度協調配合下,共同完成應對各類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1.2.3堅持“平戰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
堅持常抓不懈、居安思危、預防為主、警鐘長鳴,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做好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對職工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舉行應急預案的演練,確保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和有效救援。
1.3基本任務
1.3.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保護危害區的其他人員。
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的其他人員。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指揮群眾防護撤離與自救互救,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
1.3.2迅速控制危險源
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迅速控制危險源。
1.3.3做好現場清理、清除危害后果。
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1.3.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
1.4編制依據
1.4.1《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XX]2號);
1.4.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函》(國辦函[20XX]39號);
1.4.3《國務院安委辦關于請組織編制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安委辦字[20XX]11號);
1.4.4《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突發性旅游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置。
2.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各中心關系圖如下:
應急領導小組
媒體機構
事故現場指揮機構構機構改革
媒體機構
后勤保障機構
2.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協調事故應急期間各個機構的工作,統籌安排整個應急行動,保證行動快速、有序、高效地進行。各級應急領導機構要做到職責到位、責任到人,一旦出現緊急事故,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坐陣指揮,力保群眾生命安全。
2.1.1Ⅲ級(市旅游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由市旅游局局長擔任,常務副組長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擔任,其余副組長由各副局長擔任。(見附件)
2.1.2Ⅳ級(各景區、星級賓館、農家樂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各景區和旅游事業單位均應成立以景區負責人和業主為安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確定一名專兼職組長或安保部門成立救援體系。
2.2事故現場指揮機構
2.2.1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執行領導小組和上級的指令,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行動。各級現場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工作組,完成現場的搶險救援、醫療救護、衛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員疏散安置、安全防護、社會動員、物資經費保障、應急通訊、新聞報道、損失評估、事故調查等應急處置工作。
2.3應急后勤保障機構
2.3.1機構組成:各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均應分別建立后勤保障組織,安排專人負責,對應急救的人力、物力一一給予落實。
2.3.2主要職責:提供應急物質資源和人員支持、技術支持和醫療支持,全方位保證應急行動的順利完成。
2.4應急媒體機構
2.4.1機構組成:各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分別安排專人負責與媒體聯絡及宣傳報道工作,保證事故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
2.4.2主要職責:負責與媒體機構及安監部門聯絡,組織、接待、處理一切與宣傳報道、采訪、信息發布等相關事務,以保證事故信息的真實性,對事故單位、政府部門及公眾負責。
2.5應急信息管理機構
2.5.1機構組成:各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分別安排專人負責信息管理,落實24小時值班人員,做好日常信息收發記錄、資料及微機管理、現場信息管理等工作。
2.5.2主要職責:負責應急系統一切信息的管理,提供各種信息服務,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的支持下,實現信息利用的快捷性和資源共享,為應急救援工作服務。
3.預測與預警
3.1信息監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旅游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建立健全常規監控、監測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排查處理事故隱患,將重、特大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并將監控、監測情況及時逐級上報至彭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3.2信息共享
按照“合理整合、資源共享”的原則,預測、預警、通訊信息的傳遞通過全市旅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通訊網絡體系(名單)實現逐級上下傳遞。各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整合現有各種信息資源,建立健全應急通訊網絡體系,使全市旅游系統預警數據庫和應急指揮中心做到信息共享和突發事故信息的跨地區、跨行業、跨企業快速高效使用。
3.3預警與報告
當發生突發性事故時,事故現場人員立即通過電話向彭州市旅游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必須以最快的形式報告成都市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同時報告同級和上級安監部門及市政府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分工的相關負責部門。
3.4接警與報告要求
各級24小時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報警電話后,首先要問明事故地點、發生時間、事故性質、遇險人數以及報告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并作好每一個電話及處理情況的記錄。搶險救援過程中,現場信息管理人員要記錄好指揮機構下達的每一個指令及傳達、貫徹情況,隨時掌握搶險救援動態,并隨時提供各種信息,通報有關情況,作到下情上報、上情下告,以便不失時機地組織有效救援。
3.5預警發布
各級別的事故預警,由旅游局各級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接警、確認,通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通訊網絡系統預警。各級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除負責本級別事故預警外,重、特大事故預警必須向成都市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傳送。
4.先期處置的措施
(1)如突發性事故有可能危及周圍人群的生命財產安全時,應立即出警報信號、應急廣播或發布緊急公告,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職工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情況。
(5)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處置的同時,事發企業、單位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及時向上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進入分級響應程序。
5.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事故信息,統一由成都市、彭州市兩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布。事故新聞發言人由副總指揮擔任。新聞的采訪、報道統一由兩級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安排。
6.事故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征用補償,災后重建等工作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6.2保險
各類保險(工傷、意外傷害、財產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保險機構承擔相應責任。
6.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處理,按國家法律程序進行。
7.保障措施
7.1通訊與信息保障
全市旅游建立健全通訊信息網絡體系和信息傳遞機制,完善各級通訊聯絡名單,落實各級信息聯絡員和24小時值班人員,保持通訊設備齊備完好。
7.2現場救援裝備保證
(1)通訊裝備: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傳真機等;
(2)交通工具:汽車、摩托車等;
(3)照明裝置:防爆型電筒等;
(4)防護裝備:個人防護裝備可分為防毒面罩和防護服(含手套、靴子等)。
7.2.2專用裝備
(1)醫療急救器械和急救藥品;
(2)消防設備:輸水裝置、軟管、噴頭、自用呼吸器、便攜式滅火器等;
(3)醫療支持設備:救護車、擔架、夾板、氧氣、急救箱等;
(4)應急電力設備:備用發電機等;
(5)重型設備:翻卸車、推土機、起重機、叉車、破拆設備等;
(6)資料:計算機及有關數據庫和軟件包、參考書、工藝文件、行動計劃、材料清單、事故分析和報告及檢查表、地圖、圖紙等;
7.3應急隊伍保障
(1)市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中隊(注:成都有專家組);
(2)市旅游局搶險救援突擊隊;
(3)120醫療救治(急救站、醫療、救護隊等);
(4)119消防搶險(市公安消防支隊);
(5)110指揮中心(公安警力,各地治安組織);
(6)122指揮中心(公安交警);
(7)監測組織(環保監測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氣象部門等);
(8)其他:如新聞媒體(報紙、電視、廣播)、軍隊、企業、團體、學校、街道居委會等。
8.宣傳培訓與演習
8.1公眾宣傳教育
各旅游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公布有關應急救援預案、報警電話、網址。加大對公眾安全、經營安全、生產安全的宣傳教育力度,樹立“以人為本”、“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理念。廣泛宣傳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8.2救援人員與培訓
各旅游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根據行業特點組建專(兼)職救援隊伍,并對救援人員進行基本救援知識的教育培訓,適應各專業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實施救援培訓的基本要求為:首次培訓時間不低于20個學時,培訓應從基本救護救援知識和專業救援技能兩個方面進行教育,學習結束后進行必要的考試,確保培訓質量。
8.3演習
為保障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各專業應急救援演習原則上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篇二:應急處置方案
為了加強我局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及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根據有關法律和市政府安全應急預案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應急是指發生突發事件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應對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突發事件擴大,安全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依法行政。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依照法定程序,正確履行安全生產和監管職責;
(二)統一指揮。局各科室要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認真落實局及上級領導機關的突發事件應急部署和要求,統一行動,令行禁止;
(三)協作配合,快速反應。各科室要細化分工,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加強科室協作,形成合力;同時應急處理要快速、有效,要保持上下信息暢通,溝通及時,統一調度,果斷應對,迅速阻止事態惡化。
二、安全應急工作組織領導
(一)局成立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全局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
1、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指揮,協調全系統應急施救工作;
(2)組織制定并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3)統一調配應急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宣布應急程序的啟動和終止;
(5)根據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聯系上級領導機關和相關部門。
2、應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二)應急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1)及時研究相關情況,制定應急措施,按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協調全系統及時、穩妥地處置安全事故;
(2)應急預案啟動期間,負責落實應急領導小組指示,部署具體的應急工作;
(3)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搜集和情況匯總,并及時呈報應急領導小組;
(4)針對應急預案的具體情況,做好相關的應急工作。
(三)應急職責分工
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和危害,應急領導小組可組建專項應急辦公室,積極做好落實工作,做到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緊密合作,協同作戰。
1、辦公室
(1)負責接收、傳遞全系統突發事件信息,并及時將突發事件信息、發展態勢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做好應急信息和指令的上傳下達工作,組織、督促應急工作隊,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2)負責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演習等工作;
(3)負責突發事件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積極促進突發事件及時、合理解決;
(4)負責突發事件的后勤服務、車輛調配、通訊暢通、物資供給等保障工作。
2、礦山科
負責煤礦、非煤礦山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善后處理工作。
3、危化科
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善后處理工作。
4、綜合科
協助礦山科、危化科做好相關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善后處理工作。
(四)應急組織體系框架
處置突發事件,堅持屬地原則,上下聯動、快速反應,一旦出現應急事件,要按照預案程序迅速建立應急機構,實現應急聯動。
對本預案中涉及的突發應急事件,局根據具體情況,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主要步驟:
1、突發事件發生或預警:各科室對本轄區發生的突發事件或可能出現的安全緊急情況,必須在半小時內上報局辦公室。
2、信息核實匯總:局辦公室接到上報的應急信息后,要立即核實,迅速呈報應急領導小組。
3、決定啟動預案:應急領導小組接到有關應急事件的呈報后,研究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必要時,要組建專項應急辦公室,處理突發事件。
4、制定應急措施:應急辦公室,要本著快速、及時、合理、有效的原則,制定專項應急措施,積極做好落實工作,指揮相關單位做好應急工作的處置。
5、應急處理報告:專項應急辦公室要及時將突發事件處理情況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處理解除后,局辦公室要及時總結,形成應急處理報告,以書面形式呈報縣局黨組。
三、應急分級與應急處理
(一)應急分級
根據應急工作情況,應急工作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Ⅰ級應急適用于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應急,Ⅱ級應急適用于中等等級的突發事件的應急,Ⅲ級應急適用于一般的突發事件的應急。應急的分級與啟動由局應急領導小組確定和宣布。
(二)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發生單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封閉并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件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局應急領導小組和專項應急辦公室人員應及時趕赴現場,制定具體的應急措施,組織救援工作;同時,根據事件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有關單位及人員迅速趕到現場。
(3)應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嚴格的安全技術措施,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4)參加現場救援處置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未經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計劃。
(5)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局應急辦公室所有人員、相關單位的人員手機要保證24小時開通,嚴禁關機或不應答,做好值班和后勤工作。
四、應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應急響應期間,局24小時開通專線電話、自動傳真,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局辦公室要確定專人,對系統進行維護,確保網絡暢通。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各科室要在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快速反應,迅速調動物資、人員,確保應急處理工作順利開展。
2、各科室應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建設,配備必要的車輛,通訊及其他技術裝備,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宣傳引導
應急響應期間,特別重要的信息發布要經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統一口徑,統一發布。辦公室要積極做好宣傳工作,樹立良好的輿論導向,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五、后期處置
(一)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得以控制后,由局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二)善后處置
要在妥善處置應急事件的同時,進一步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工作,盡可能通過制度化建設,落實責任,規范工作程序,切實消除不安全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應急結束后,要對事件發生的原因、處理經過、后期處置等情況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總結,形成文字材料,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局辦公室。同時,要及時查找工作漏洞,認真總結和教訓,切實完善相應的專項應急制度,提高應對同類事件的能力。
(三)責任追究和獎勵
1、嚴格追究瞞報、遲報、漏報信息責任。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給予主要負責人行政處分。
2、嚴格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責任。對未按照局及市政府應急預案要求,不積極配合、推諉扯皮,嚴重損害機關形象,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3、嚴格追究工作不力責任。對因應急處理不力,行動遲緩,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致使事故蔓延、擴大的,要追究相關單位、人員的行政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三:應急處置方案
一、 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進行現場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降低事故對人員、環境的危害和財產造成的損失,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CHF/YA-20XX-1),制定本處置方案。
二、 風險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 、本崗位可能發生的潛在事件、突發事故類型;
2、 最容易發生事故的區域、地點、裝置部位或工藝過程的名稱;
3 、導致事故發生的途徑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 、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三、 應急組織與職責
1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最好用圖表的形式);
2 、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應同單位或車間、班組人員工作職責緊密結合,明確相關崗位和人員的應急工作職責。
四、 應急處置
1 、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企業應急預案的銜接的程序。(可用圖表加必要的文字說明的形式)
2 、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中毒、危險化學品泄漏、高處墜落、坍塌、洪水、機動車輛傷害等,從操作措施、工藝流程、現場處置、事故控制、人員救護、消防、現場恢復(注:現場恢復應考慮預防次生災害事件的措施,如應制定防止現場洗消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重點,盡可能詳細、好操作)
3 、報警電話及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五、注意事項
1 、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2 、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3、 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4 、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5 、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6 、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
7 、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六 附件
1、有關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的聯系方式
列出應急工作中需要聯系的部門、機構或人員的多種聯系方式,并不斷進行更新。
2、重要物資裝備的名錄或清單
列出應急預案涉及的重要物資和裝備名稱、型號、存放地點和聯系電話等。
3、 相關應急預案名錄
列出直接與本應急預案相關的或相銜接的應急預案名稱。(應列出的企業預案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消防預案、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供電預案、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等)
篇四:高溫中暑事件
1 危險源與危險分析
1.1 安全風險
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風險,可能會導致發生高溫中暑事故。
1.1.1 高溫場所內作業;
1.1.2 日光曝曬環境中作業;
1.1.3 工作強度過大;
1.1.4 作業人員連續工作時間過長;
1.1.5 作業人員睡眠不足或過度疲勞。
1.2 發生事故的條件
1.2.1 高溫場所內通風條件差;
1.2.2 日光曝曬下作業且無防暑降溫措施;
1.2.3 在高濕度環境下作業;
1.2.4 作業人員患有相關疾病;
1.2.5 作業人員精神緊張或身體狀況不良。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本工程現場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 長:項目分管副經理
副組長:項目安監部負責人、項目機管部負責人、項目交通消防負責人
成 員:各成員部室全體人員、各專業分公司現場安監員和機管員
2.2 專項工作機構
項目綜合管理部設立社會安全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負責工程現場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 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2.3.1 貫徹落實國家、省電力公司和上級單位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要求;接受上級單位和地方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請求和提供應急救援;
2.3.2 統一領導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3.3 組織制定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
2.3.4 發布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和終止命令;指揮協調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2.3.5 發布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2.4 項目社會安全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的職責
2.4.1 及時了解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2.4.2 落實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應急指令和各項任務;
2.4.3 監督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處理過程中的重大;
2.4.4 制訂、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制定完善有關應急工作的規章制度;
2.4.5 組織開展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與演練;
2.4.6 負責相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制定針對性防范措施,對搶險救災中立功人員提出表彰意見,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責任追究,并積極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2.5 現場急救站工作人員職責
2.5.1 負責突發性傳染病、地方性疾病、季節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急救知識培訓及常規急救培訓工作;
2.5.3 負責急救站藥品、器械的準備及管理工作;
2.5.4 負責人身傷害事故的現場急救工作;
2.5.5 參與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習活動。
3. 應急準備
3.1 應急電話及公告:施工現場應安裝電話,無條件安裝電話的施工現場應配置移動電話,電話可安裝于辦公室、值班室、警衛室內。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設置公告欄(牌)標明本工程應急領導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社會急救電話等提示標志,以便現場人員在應急時能快捷報警求救。( )
3.2 現場應急中心:現場設置急救站并有專業的醫護人員,急救站配備的急救藥品、器械應以簡單適用的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3.3 高溫中暑防治措施
3.3.1 盛夏期間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室內應開窗使空氣流通,地面經常灑水,設遮陽窗簾等,有條件的安裝空調。
3.3.2 主動加強與上級氣象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及時發布高溫中暑事件預警及相關信息。
3.3.3 改善高溫作業條件,加強隔熱、通風、遮陽等降溫措施,
3.3.4 合理安排作息時間,避開高溫作業時間。
3.3.5 加強對高溫中暑病例監測、報告,對夏季露天作業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主動監測,做好高溫中暑病人的救治。
3.3.6 向高溫環境作業人群提供預防性給藥。
3.3.7 設置休息區域,配置供水點,發放飲水杯。
3.3.8 開展防暑降溫知識宣傳,增強作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4 應急響應
4.1 作業人員感覺到頭痛、心慌時應立即到陰涼處休息、飲水。
4.2 中暑后的癥狀
4.2.1 中暑先兆:在高溫環境下活動一段時間后,出現乏力、大量出汗、口渴、頭痛、頭暈、眼花、耳鳴、惡心、胸悶、體溫正常或略高。
4.2.2 輕癥中暑,臨床表現為頭昏、頭痛、面色潮紅、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脈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動作不協調等癥狀,體溫升高至38.5℃以上。
4.2.3 重癥中暑,包括熱射病、熱痙攣和熱衰竭三種類型,也可出現混合型。其中:
熱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稱中暑性高熱,其特點是在高溫環境中突然發病,體溫高達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繼之"無汗",可伴有皮膚干熱及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等。
熱痙攣主要表現為明顯的肌痙攣,伴有收縮痛。好發于活動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腸肌為著。常呈對稱性。時而發作,時而緩解。患者意識清,體溫一般正常。
熱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現為頭昏、頭痛、多汗、口渴、惡心、嘔吐,繼而皮膚濕冷、血壓下降、心律紊亂、輕度脫水,體溫稍高或正常。
4.3 中暑后的處置方法
4.3.1 及時脫離高溫環境,迅速將病人移到陰涼、通風地方,墊高頭部,解開衣扣,平臥休息,觀察體溫、脈搏呼吸、血壓變化。
4.3.2 用冷水毛巾敷頭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頭部和大腿根部等部位,或用30%灑精擦身降溫,并補充淡鹽水、冷西瓜水、綠豆湯等含鹽清涼飲料,清醒者也可服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等。
4.3.3 對日射病者應嚴密觀察意識、瞳孔等變化,頭置冰供暖或冰帽,以冷水洗面及頸部,以降低體表溫度,有意識障礙呈昏迷者,要注意防止因嘔吐物誤吸而引起窒息,將病人的頭偏向一側,保持其呼吸道通暢。
4.3.4 對重癥中暑者應立即送往醫療機構進行治療。
5 信息收集、報告
5.1 信息收集
項目社會安全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接到高溫中暑事件相關信息后實行首接負責制,并負責收集、匯總高溫中暑事件信息。
5.2 信息報告
在24小時內,中暑患者達到30人及以上的,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應在1小時內上報公司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組。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應急處置結束后,做好對受傷人員,以及緊急征用的設備、物資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并協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復等工作。
6.2 事故調查及報告:
6.2.1 應急處置結束后,協助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做好事故現場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調查取證工作。
6.2.2 將有關文件上報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為事故處理提供事實依據。
7 附則
7.1 應急預案修訂:應急結束后,項目管理部結合事故調查報告和應急能力評估報告對本處置方案進行審查,必要時進行修訂。
7.2 預案解釋部門:本處置方案由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制訂與解釋。
7.3 應急預案實施:本處置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篇五:機械傷害事故
誘因:
1.由于市政工程的特點:施工機械流動性大,作業環境惡劣,灰塵大,潤滑條件差,易磨損、腐蝕、疲勞,安裝頻繁和不合理,運行管理不正常,維護檢修不及時,超負荷或帶“病”運行;
2.操作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不力。
防范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建設部、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總站有關監督管理規定;
2.加強維修保養,確保機械運行正常;
3.加強作業人員(安裝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該持證上崗的人員,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4.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應急處置:
1.搶救受傷害者;
2.用電機械切斷電源;燃油機械處理燃油;消除隱患,疏散無關人員,防止火災爆炸等其它事故的發生;
3.設立警戒線,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若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4.立即報告。施工現場立即報告企業負責人或企業安全管理職能部門;若行走機械在國家公路上發生事故,在向企業報告的同時,還必須立即報告轄區交警部門;若特種設備發生事故,還應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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