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07-21 發布員:濟南慶典公司
會議證件上要寫哪些內容
會議證件上的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內容,制作會議證件時,可根據會議情況進行取舍。
1.會議名稱,必須寫全稱。法定性會議通常使用比較嚴謹她字體,如黑體、宋體等。如果是學術會議、慶祝會議等一些非法定性會議,可以使用具有藝術性的字體。
2.會微。會議如有會徽,可將其印在會議證件上,如黨徽、國徽。紀念會可以用畫像代替。
3.姓名。寫現名,不寫曾用名。
4.照片。半身免冠照片。
5.證件種類,即標明“出席證”、“列席證”等。要用較大的字號,醒目標識。
6.組別或代表團名稱。
7.證件編號,如與簽到證合制,可用一組數碼代表與會者的姓名、性別、身份、來自地區、組別等信息,便于用自動簽到機簽到。
8.會議日期。
有特殊要求的會議證件還可以設計一些特殊的標記。